究竟是谁让拆迁队破坏革命文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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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特约评论员朱达志

  “征收决定”的下发范围有多大、是否有足够警示力,显然需要打一个问号。拆除7处文物,不可能是分分钟就能搞定的事,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及时出面干预制止呢?

  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四野纪念馆东侧的革命旧址遭人破坏,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毁。其中有东北民主联军(东北解放军及四野前身)前线指挥部警备连旧址、东北民主联军独立团旧址、刘亚楼旧居等等。当地政府认定此事是一起涉嫌破坏文物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刑事案件,拆迁公司相关人员已被逮捕,并且即将面临公诉。

  昨天,上述消息披露后,网友议论纷纷。仔细看,该报道有许多地方语焉不详,而且新闻要素不完整。比如文物建筑拆除时间,报道并没有交代。

  更令人不解的是,究竟是谁让拆迁队拆除文物建筑的?或者说,拆迁队为什么要拆除那些建筑,报道也没有交代。双城区文体广电局郑局长表示,“棚改项目启动前,文体局已向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发函,说明不可移动文物情况。”然而,从报道提供的图文看,一份落款为“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8日”,没有文件头、抬头、公章的“房屋征收决定”,只是在最后做了一个极简略的提示,但并没有具体列出文保建筑的清单。现在来看,这份“征收决定”的下发范围有多大、是否有足够警示力,显然需要打一个问号。

  报道更没有告诉读者,拆除作业启动前有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去到现场,对施工人员做过指认、交底,告诉后者哪些房屋属于禁止拆除的文保建筑。如果有,那么,拆迁队员的确是明知故犯,理当严惩;如果没有,算不算相关人员失职渎职?再者说,拆除7处文物,不可能是分分钟就能搞定的事,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及时出面干预制止呢?

  报道称,7处革命旧址被拆,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关注,国家文物局发函,省文化厅督办,双城区纪检部门成立调查组拟对相应责任人追责。而此事“经认定是一起涉嫌破坏文物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问题的刑事案件,随后对案件相关人员依法处理”。寥寥数语间,除了把板子打在拆迁队身上,并未提及该区相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是否存在渎职、失职或者不作为等情形,这将很难服众。

  一个引起国家文物局、省文化厅关注的事件,却交给事发地区政府自己去调查处理,怎么能指望他们恪守公正、严格执法呢?而从拆除前的照片看,那些建筑其实相当破旧,墙上布满商业广告甚至“牛皮癣”,有的还挂着“清泉浴池”之类的招牌——当地此前似乎压根儿就没把它们当文物保护啊!  京华时报